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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实行房款契税补贴、降低个贷首付比例和利率、优化公积金等政策

中房网讯(刘敏/文)2月26日,据微信公众号“荆州住建”消息,近日,湖北省荆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和助企纾困两个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

其中,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措施有5条:实行房款契税补贴、降低个贷首付比例和利率、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财税减免政策、全面推进“带押过户”。

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有11条:精准供应优质土地、简化办理审批手续、加快盘活存量用地、盘活存量商办用房、允许土地预告登记转让、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统筹规划配建设施、推广地下车位登记办证、实行安置凭证制度、优化预售许可条件、支持优质企业发展。

具体来看,通知提出,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70%予以补贴。2022年12月2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额的50%予以补贴。购房人凭不动产登记证和契税完税证明6个月内(从不动产登记证发证之日起计算)完成购房补贴申请,逾期不予补贴。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机构均可享受购房契税补贴。“新建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商铺、公寓、写字楼、法拍房等。“二手房”补贴范围为商品住宅、商铺、公寓、法拍房等。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负担,市级财政按中心城区财政管理体制予以奖补。

此外,通知还明确降低个贷首付利率。首套房认定标准“认房不认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也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荆州市还将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为70万元;夫妻中仅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持楚才卡的特殊人员可以享受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即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210万元,夫妻双方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招硕引博”博士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即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5万元,夫妻双方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5万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即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4万元,夫妻双方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对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且仅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对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即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5万元,夫妻双方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5万元。

支持“一人购房全家帮”。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可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同时还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按揭贷款可以“商转公”。全面推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支持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个人贷款,实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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